酒与民俗不可分。诸如农事节庆、婚丧嫁娶、生期满日、庆功祭奠、奉迎宾客等民俗活动,酒都成为中心物质。总之,无酒不成礼,无酒不成俗,离开了酒,民俗活动便无所依托。 《粤西丛载》里写道:临丧破家供佛,盛馔待客,名曰斋筵。五月一日至五日,为龙舟竞渡之戏,折艾插户,饮菖蒲酒,角黍以相饷。重阳,携酒登高,乡落或椎牛赛会迎神。除夕,扫庭户,祀神祗,家人毕集燕饮,别具肴饭,以达明旦,谓之送旧迎新云。
《粤西采风琐记》记录:寒暄不时,颇难调摄。日出后,方摄衣起,饮烧酒一二杯,粥饭宜少不宜多,饱则易病。
每逢春节,桂林人都会到象鼻山酒窖打一壶洞藏桂林三花酒。“打壶好酒过好年!”已成为桂林人过年的一个充满年味的民俗。不管是回家的游子,还是老桂林人,都会围坐在家里,一起品尝这最有桂林特色的米酒——象山洞藏桂林三花酒。